國家發改委、能源局、財政部和國家能源局等10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了《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(2017-2021)》(以下簡稱《取暖規劃》)。
一位國家能源局官員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,這是我國第一次制定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規劃,清潔取暖是系統性工作,涉及到基礎設施改造、財政補貼、電力、煤炭、天然氣和環保等多方面的工作,需要統籌規劃。
清潔取暖利用的是天然氣、電、地熱、生物質、太陽能、工業余熱、清潔化燃煤(超低排放)、核能等清潔化能源,通過高效用能系統實現低排放、低能耗的取暖方式。
《取暖規劃》提出,到2019年,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50%,替代散燒煤(含低效小鍋爐用煤)7400萬噸。到2021年,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70%,替代散燒煤(含低效小鍋爐用煤)1.5億噸。
根據十部門的預期,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,基本實現霧霾嚴重城市化地區的散煤供暖清潔化,形成公平開放、多元經營、服務水平較高的清潔供暖市場。
此外,12月15日至17日,環保部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“2+26”城市冬季供暖保障工作組織開展了專項督查。
目前北方地區取暖仍主要燃煤
目前,北方地區取暖使用能源以燃煤為主,燃煤取暖面積約占總取暖面積的83%,天然氣、電、地熱能、生物質能、太陽能、工業余熱等合計約占17%。取暖用煤年消耗約4億噸標煤,其中散燒煤(含低效小鍋爐用煤)約2億噸標煤,主要分布在農村地區。
作為北方冬季大氣污染最嚴重的地區,“2+26”城市迫切需要率先實現清潔取暖。
《取暖規劃》提出,到2019年,“2+26”城市城區清潔取暖率要達到90%以上,縣城和城鄉接合部(含中心鎮)達到70%以上,農村地區達到40%以上;到2021年,城市城區全部實現清潔取暖,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拆除,縣城和城鄉接合部清潔取暖率達到80%以上,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拆除,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60%以上。
針對其他地區,按照由城市到農村分類全面推進的思路,加快提高非重點地區清潔取暖比重。
其中,農村地區優先利用地熱、生物質、太陽能等清潔能源供暖,有條件的發展天然氣和電供暖,適當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蓋。2019年,清潔取暖率達到20%以上;2021年,清潔取暖率達到40%以上